注意!7月1日起,这些商品税则号最惠国税率有调整
2019-06-27 09:33: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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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2019年进出口暂定税率等调整方案》已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。方案对进口最惠国税率、关税配额税率、协定税率、特惠税率、出口关税税率等进行了调整(详情>进出口企业注意,部分关税1月1日起大调整)
其中,进口商品暂定税率方面,有33个税则号暂定税率7月1日起有调整,主要涉及录像机、手机用摄像组件、高清摄像头、红外线测温仪传感器元件、集成电路测试分选设备等。 (进口商品暂定税率表截图) 根据信息技术产品降税协议安排,自2019年7月1日起,对298项信息技术产品实施第四步降税,取消14项产品进口暂定税率,同时缩小1项产品进口暂定税率适用范围。 (信息技术产品最惠国税率表部分截图) 延展阅读: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(2017修订)》第十一条: 适用最惠国税率的进口货物有暂定税率的,应当适用暂定税率。 适用协定税率、特惠税率的进口货物有暂定税率的,应当从低适用税率。 适用普通税率的进口货物,不适用暂定税率。 适用出口税率的出口货物有暂定税率的,应当适用暂定税率。 识别二维码查看进出口关税条例